某天坐在咖啡廳等朋友,看到兩個女生走入來,其中一個一拐一拐的(我稱她為A女) ,行動緩慢,明顯對腳發生了故障,甫一坐下,B女就為她遞上膠布,A 女連忙脫下鞋子,快得像對鞋著了火似的,鬆一口氣,邊貼上膠布道:「真的著到令我想講粗口!」
我忍不住往她的腳踭看,除了用「慘不忍睹」四個字來形容外,我都想不到其他更合適的形容詞了。
B女看了一看,也忍不住驚呼了一下:「噢,不是嘛!怎麼攪的!有沒有括得這麼誇呀!我想你要多貼一塊吧!你這對鞋在那兒買的?第一次著?丟了它吧!下次不好再穿了!」
A女沒好氣回答她,只故低頭看著那還在滲血的傷口,道:「我剛新買的,一看到便愛上了,知道它是屬於我的!試的時候也覺得很合腳,真的估不到會這樣呢…..」
想了一會,她笑笑口的道:「我想都只是因為我第一次穿吧!穿一排習慣了我想情況會好一些。」
B女瞪大雙眼看著她:「什麼?還有下次?」
A女被她這樣的一問,語氣堅定的道:「不買也買下了!雖然不是很貴,可是只穿一次我就丟掉真的讓我感到很浪費呀!不用管我了,還是讓的試試吧!」
B女見A女的左右耳都連成了一線,於是也不再打算再說什麼了,只道:「選鞋子一定要選舒服的,你看你,只為一句喜歡就把自己的腳整成這樣,何苦呢?」
聽到了兩女的這段對話,令我聯想起感情,於是該晚在facebook 分享了以下的status:
「揀男人就如揀鞋子一樣。再靚再喜歡的鞋子,一開始試穿上去都已不合腳,可是因為你鍾意,仍然堅持買回家。
要拋棄?還是勉強自己繼續穿?
揀鞋子還是要揀合腳舒適的,它才是一對可和你一起行下去,走到很遠很遠的鞋子。」
及後網友Snow 作了以下的回應:
所以不管要拋棄?要勉強自己繼續穿?還是要祼腳? 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^^」
我想這回應令不少女人當頭棒喝!
不論是那一類型的不合腳,總之一定會令你的腳產生故障。
當然有時候是因為鞋子本身的設計(如:鞋踭太高,鞋頭太窄,帶子太鬆…)或是用料(如:皮太硬)出現了問題,才令任何人(包括你)穿上腳時感覺到辛苦了自己。
我們可以稱之為「劣質鞋」, 雖為劣質鞋,可劣質鞋也有它的市場…..
可能是因為你自以為付不起錢去貴一對好的,於是不論舒服與否,你只到劣質市場買貨。
可能是因為劣質鞋的外表太吸引人了,不論是顏色,設計抄得跟今季的Jimmy Choo 一模一樣,連專業監證都分不出是真是假,而你可以用羅湖城的價錢到手,真的夫復何求,死而後矣,不買對不起自己吧?
可能是因為你祼腳得太久了,現在給你一對鞋子,還理合不合腳?穿了再算吧!因為太久沒有嘗過有鞋子穿的滋味了!
此時,別人穿上你的鞋子卻如履平地,而你穿上其他鞋子亦感舒適無比
。「付出了收不了」,「可遇不可求」,「只怕不能再遇上」就彷彿成了女人強忍腳痛,放棄丟掉不合腳鞋子的魔咒。
為的是幾百元甚至更少的金額,卻換來雙腳勞損,突然想起我一個喜歡打籃球的朋友,醫生說他的腳因勞損關係已像一個八十歲的老人家,可當時他未到三十歲。
可憐的女人,人未到三十歲,腳齡卻因一句「不想浪費」而爆升到升到八十歲,值得嗎?
我只可以說,女人的忍受而委屈自己的能耐,真的不能小看。
我只知道緣份給現在的我遇上它,我不可以放棄它,想不到將來這麼久,可是我為的卻也是將來,就是為將來尚有鞋穿而作好準備。
舒服有什麼用?誰不知要舒服?可是又有誰可以擔保我丟了這對不合腳的鞋子,可以找回一對更舒服?至少我現在還有鞋穿。
到時鞋也沒有得穿,要裸腳的走在地上,不是比穿著不合腳的鞋還痛嗎?
女人說得對!真的沒有任何人可以擔保你放棄後可以找到!
可是我只知道,愈拖對你的情況愈是不利,難道你真的要走到要切腳才知事情的嚴重?這是你想要的所謂幸福的將來嗎?再者,你對腳因那鞋勞損到再走不到很遠,你購買的能力會比現在低。
購物這回事,我不能否認的是,或多或少有時也講些緣份,不是你帶備足夠的金錢,你就一定可以買得到。
你保持繼續行街的習慣,雖然未必一時一刻立即給你買到,但至少你也知道那兒有鞋鋪,那間鞋鋪的價格怎樣,而不是裸著腳走更多見冤枉路吧!
你也可以繼續去儲錢,你的鞋鋪選擇不知不覺間多了!
只要保持做,你的購物運氣便會高漲,總有一天你會找到一對你滿意的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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